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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
情况并不是绝对的,作为主的法术,比如元初术,特
是越修“主”
越
,而宾则不同,作为宾的法术,是随着修士对这个法术掌握的越来越纯熟或者修士自
的修为越来越
,则这个法术的“宾”
会越弱,最后为仆。在这一
上,仆与宾是一样的,因此才可以一主多仆。
书中关于法术合用的规则第一条就是:不可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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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随着修士修为的增加,主会越来越
,宾会越来越弱,最后主宾仆会变为一主二仆,从而三个法术可以顺畅的同时使用。钱
是在筑基中期才可以同时将元初术,青
术和御
术同时使用的。
因此,钱
熔炼矿石之时,是以元初术为主,以御
术为仆,以主驭仆,上下顺畅,所以两个法术可以同时使用。
不过在《宾友集》中规定法术若是合在一起用则必须遵守一个名为“主宾仆”的规矩方可,目的就是要让法术之间的主、宾、仆的属
要相合才行。
以钱
熔炼矿石为例,钱
的
法是:以元初术不断的给自己提供灵力来支撑御
术将那矿石一直在火
之上烧熔。元初术若是断了,御
术不可能一直支撑下去,自
灵力枯竭时,御
术就肯定会停下来。
《宾友集》中记载的规矩是主可驭仆,主可驭宾,宾可驭仆,唯独主、宾不可同时驭仆。
在《宾友集》中,钱
收录了近千
法术法门,将其在修士不同阶段为宾为仆细细的
行了划分和注解。当然那《宾友集》中,钱
可没有将那青
术加
去,作为自己的一个秘术,钱
就是在收了一些徒弟之后,也只是从中择了几个天资较
,心
较稳的传授了这个秘术,并且嘱咐日后他们收徒,这个法门也要择人慎重方可。
再比如御
术,御
术简单来说是修士用自
灵力驱使外
的一
法术,必然消耗自
灵力,因此占一个发字。不过这御
术修士在盘坐之时可用,飞行之时也可用,乃是动静皆宜的一个法术。
当然也有例外,仍以钱
为例,炼
之时,他想在使用元初术和御
术的同时再将那青
术加
去,这样就可以看清自己一笔一画的如何印刻符文,不过一时却是难以办到,这就是因为在这三个法术中,元初术仍然为主,御
术仍然为仆,而青
术非主非仆,在这三者中,青
术为“宾”。
修士用御空术都是赶路而已,因此是一个动字,同时使用御空术时消耗自
的灵力,因此占一个发字。所以御空术便是“动发”之属。
熔炼矿石之时还要使用控火术,三
法术共用也是无事。这就是《宾友集》中所说的“主可驭仆,一主可驭二仆,可驭多仆”
但是修士很多时候会将不同的法术一起使用,比如与人争斗之时不可能互相站定了不动,面对面的对着放法术或者法宝灵
,连躲都不躲的,那样斗法就太笨了。若是躲的话,自然是用到各
加快
法的法术,比如最常见的御空术。
意思就是两个被定义为“主”的法术是不能同时使用的。
照“静动收发”的规矩定义为“静”的法术中,只要能增
修为、增长灵力的就被定义为主,钱
所修的元初术就是一个“主”法术。再比如御空术,这是修士最先接
到的飞行法术,之后几乎所有的飞行法术都与之类似,钱
也将它定义为一个主法术,因为同为主法术,所以御空术与元初术二者无法同时使用。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玉海经》,钱
一直不知
该如何定义它,《玉海经》可以与《元初术》同时使用,而且若是修行《玉海经》就算是炼气修士也能很缓慢的增
修为,因此无奈之下钱
给《玉海经》定了一个“弱主”。
又或者炼
炼丹之时,将不同的法术合用,便可以达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
何为宾呢,低阶修士学了一个中阶或
阶的法术,这个法术则为宾。以钱
目前的修为来说,元初术的造诣并不
,同时用上这三个法术的话,则会
现主弱宾
,必定会有喧宾夺主、与主夺仆的情况,让三
法术无法同时使用。
《宾友集》中还记载了不少在与人斗法时法术使用的一些心得以及法术间互相搭
连击的理论,不过这本书在藏书楼中多少年不曾受人重视,直到钱
与汤萍等五人被奉为五灵宗的“五祖”后,这本书才被人们翻
来,让不少的人获益匪浅,被后来的修士奉为圭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