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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收服(1更)(2/2)

“那就要恭喜你啦!”

呵呵,这大概是学霸对学渣天然的威压吧。

咦,谢骞表情有不对啊?

之前李梦上过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也在现场。

这样想着,睛不受控制的一直追着会场中某个人跑。

同情了闻樱三秒钟,很快将对闻樱的同情心转化成了对谢骞的“仰慕”,谢骞好,想学!

谢骞一直觉得闻樱是闷声发大财类型的,现在看来似乎有了别的可能

上节目是能扩大闻樱的名气,却也真的影响闻樱的学习生活,闻樱妈妈是绝对不可能同意的嘛。

现在闻樱还只是以少年作家和编剧现,是在幕后亮相。

闻樱和韩琴、杂志的官司是9月初下的判决书,如今都过了一个月,不是杂志还是韩琴个人都没有提上诉,那就是接受了一审判决。

看看闻樱,又看谢骞。

主持人来和闻樱寒暄,还很关心闻樱:“看报纸上说你赢了官司,对方对一审判决服不服?”

被袁凤荟公开了,她是《公主的新衣》编剧之一,亦是畅销书《少年偶像》的作者。

说起来,《格》和韩琴都需要刊登歉声明,《格》的十月刊现在应该上市了吧?

闻樱立刻话锋一转,“但现在时机不对嘛,我又不想当明星,有那么多卷,哪有时间上节目啊!就算我想上,我妈都不会同意。”

对方要是上诉,对闻樱是有好的,官司打得越久,《少年偶像》的话题越足,可以一直刺激书的销量。

至于学会了用在哪里……技多不压,学会了再说嘛。

一审判决来后,是有个缓冲期的,民事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十五个工作日,当事人要是对一审判决不服,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上诉。

闻樱还没看过最新一期的《格》,对主持人的关心,闻樱的回答比较谨慎:“应该是不会上诉了,的事我还要问问律师。”

蓉城的耙耳朵王见多了,像闻樱和谢骞这样相模式的,倒比较稀罕!

主持人嘴里说恭喜,心里有替闻樱可惜。

这是个很好的切,一下就拉近了与闻樱的距离。

书还是好看的。

不过旁人怎么想不重要,闻樱本人不觉得可惜就行,聊了几句主持人就被叫走了,临走之前给了闻樱名片,还冲闻樱眨:“留着吧,希望以后有合作机会!”

更重要是闻樱这么年轻,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呀。

李梦在录制节目时为《少年偶像》打了个广告,主持人就把这书记住了。

而且也没接她递过去的名片。

毕竟是在传媒行业一线工作的人,对各新闻消息很,对这桩官司有关注。

可有了袁凤荟的推介,以后很可能频频亮相在幕前嘛!

谢骞念通达了,这才接过闻樱给的名片。

谢骞长得并没有凶神恶煞啊,为啥闻樱在谢骞面前不直腰杆?

“想”这话谢骞才不信呢,不过最后一句倒是真的,闻樱爸妈是传统父母,特别是闻樱妈妈,对闻樱的学习成绩有执念。

谢骞若有所思,“你想上节目吗?”

——有杀气!

闻樱自己穿裙,没装名片的地方,脆直接将名片上给了谢骞保,随:“如果有宣传需要,我可以合上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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