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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3~4(3/4)

。发发躺在地上喘气,狼肚子一起一伏地,感觉呼吸很困难,她慢慢地向阿烨方向爬,阿烨早已口吐白沫,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了。发发把头埋在韩烨的胸口上。两只小狼崽被吓得嗷嗷地叫,带着点悲怆。

颠簸间,发发的后腿上沾满了血,一只未成形的狼崽在发发刚躺过的地方没了气息,另一只狼崽还在发发肚子里的时候发发就站起来了,现在被那只母猪甩了出来,在地上摔成一滩血……

阿俊费力地站直,想把发发拱起来,结果一碰,发现发发竟然也没了气息。阿俊心凉了半截。他和狼生活了十五年,所有的亲人都在离他而去,他看着面前的树林,心想不如一头撞死一了百了。

突然他听到虚弱的狼嚎,他回过头,看到一双黄眼睛和一双绿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哦,他还不能死……阿俊把两只小狼崽叼出来,一只咬在嘴里,一只趴在背上,我还得把他俩养大,阿俊想。

狼崽儿 (前传四)

砰的一声,森林里传来一声枪响,张哲瀚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去捡死掉的野兔。他运气不错,走到野兔身边,发现它尸体附近有个窝,打开一看,是几只还没睁开眼的小野兔。

狡兔三窟,但是小兔子还小,自然不是狡兔,只是闭着眼缩成一团。张哲瀚心一软,野兔要二十天才能断奶,这些小兔子估计活不过今天了。

理性来说,眼下不是心疼小兔子的时候,张哲瀚这种情况,自己都不一定能活下来。但是他还是把小兔子从洞里捧了出来,塞进了自己柔软的口袋里。张哲瀚的衣服是用鹿皮做出御寒的衣物,一边两只小兔子脑袋伸在外面,手上又提了一只成年的野兔,看起来很滑稽。

今年村子里二十岁的男人有近十个,找到同伴活着的概率更大,只是他们被要求从各种不同的地方进入森林,林区又很大,找到队友完全靠运气。

张哲瀚也不想找到队友,他身子特殊,完全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不同之处,毕竟要相处一年,怎么都没有办法掩盖好。张哲瀚握着自己的猎枪前进,他耳朵好,几百米外有人声的地方他都默默走开了。

张哲瀚是一个好猎人,第一天晚上就用猎斧砍了几根粗壮的笔直的树枝,搭建成三角形用绳子绑好,做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张哲瀚带着小野兔回自己帐篷的时候,已经很累了,感觉腰直不起来,小腹突然抽了一下,他抓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决定先生火。他把小兔子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帐篷里,帐篷里垫了自己家带的鹿皮睡袋,小兔子可能还是觉得冷,一放上去就挤在一起蜷缩起来。

张哲瀚苦笑了一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打起精神用匕首扒掉了野兔的皮,绑在木棍上烤起了肉。张哲瀚厨艺不怎么好,但是没人烤肉都做不好。

兔肉很快发出香气,皮烤的很脆,看上去很诱人。张哲瀚熟练地用匕首把第一层烤熟的肉切下来,随手放在小盘子里,撒上一把辣椒粉。又继续烤第二层——他经常烤的外焦里不熟,所以就学会了一层层片着吃的烤法。

辣椒粉是偷摸带的,他藏在自己最里层衣服内侧的兜里,藏的不多,得省着点吃,盘子也是一个小木盘,被羊皮水壶压着,藏在行囊最下面一层。检查行李其实不会很严格,只是会限制重量,他带了睡袋,一个简易的金属小锅,一把锋利的匕首,枪和子弹,还有他爸硬塞给他,一大把做成枣核样的金属暗器,他小时候被他爸训练的,不管是用手指弹着用或者用芦苇管吹着用杀伤力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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